关于青林社区塔脚池旧村庄三旧改造项目合作开发方案的补充公示
根据三旧改造有关政策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89号令)、《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濠江区青林社区“塔脚池”三旧改造方案的改造主体由青林社区居委会和广东汕头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实施改造调整为青林经济联合社和广东汕头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实施改造,改造方案其他内容与汕濠三旧办[2017]1号公示的改造方案内容一致,现予以补充公示。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改造方案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与我办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办将按程序办理。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 月20日止。
受理单位:汕头市濠江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4-87874502;联系人:黄晓辉
***:《青林社区塔脚池“三旧”改造项目合作开发方案》
汕头市濠江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