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及《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现将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2021年10月31日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博士研究生。
(二)方式:现场资格复审。
(三)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30-15:20。
(四)地点: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地址: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海旁路濠江花园1期东侧,可乘坐16、35、33B、36、57路公交直达,联系电话:0754-87375501)。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五)资格复审材料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公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资格复审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资格复审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包括港台地区)〕,凭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应聘人员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
8.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审核过程中,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均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7375501)联系。
二、面试事项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届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场。
(二)面试方式
采用线下问答式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 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30开始,地点设在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的查验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面试(考生自备),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2.考生要认真阅读***1《考生面试须知》和***2《考生疫情防控须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住宿等事宜,保管好面试所需重要证件,注意安全。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避免错过面试时间,造成遗憾。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1.《考生面试须知》.docx
2.《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