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法院院长公开开示范庭
我院坚持以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转变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措施,5月15日,陈林玉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主审了被告人吴某、许某非法经营烟草一案。这次院长示范庭,拉开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帷幕,为适应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开了一个好头。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由陈林玉院长与民二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4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在未取得任何烟草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雇佣司机许某为其接运转载烟丝贩卖,价值为人民币79800元,许某明知是烟丝而予以运输,应当以共犯论处。
该案通过中院网站同步直播了庭审,我院初任法官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陈林玉院长娴熟地驾驭着庭审,整个庭审阶段分明、条理清楚,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受到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被告人吴某、许某当庭认罪,审判长与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评议后决定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许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许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以来,我院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有5件,通过院领导参与案件审理和庭审观摩,极大调动了全院法官进一步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法官规范庭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深了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