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编办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会室关于转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6〕131号)精神,金平区编办于11月18日,对全区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本次抽查工作采用“双随机”形式,联合市编办、龙湖区编办随机在金平区“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181个事业单位中抽取5个单位,占2.76%;随机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名人员中抽取4名人员组成抽查组,对被抽查单位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及查阅资料,对核查情况做好记录,如实填写《汕头市一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签字盖章确认。针对抽查中发现个别事业单位存在单位牌子、证书***不规范,及时督促事业单位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的准确度和真实性。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制度,是新形势对事业单位监管提出的新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事业单位监管方式的重要创新。该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严谨性,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