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转发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重新核定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开展新一批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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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有关园区:
根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健康发展,提高我市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重新核定达到5年认定有效期的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开展新一批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
请新区符合认定条件的园区根据文件要求,提前做好初次认定相关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须在指定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附电子光盘一份);已认定但未达到认定有效期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只需提供园区运营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请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局(光明大街401号光明新区第三办公区215室)。
特此通知。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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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50: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