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戴头盔保安全交通安全专项工作会议
根据《光明区交安委办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出行安全水平,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养成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8月23日,光明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电动自行车“戴头盔 保安全”交通安全专项工作会议。
会上观看了《戴头盔与不戴头盔安全系数测试》及《2019年涉摩电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等视频,通过视频最直观生动的方式接受最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让视频中的画面牢印脑海中,时刻警醒,安全意识不放松。会议还要求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要求佩戴头盔,驾驶机动车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超速、违规驾驶,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光明区司法局通过“戴头盔 保安全”工作会议,既传达了区交安委办的文件精神,也让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出行戴头盔的重要性,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文明人,行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