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大鹏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
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省、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及保护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经各保护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罗育灿、卢水根、洪福娣、黎建新、叶彩凡、余进如、文巧环、邱月明、张长妹等9人为“大鹏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办事处、各非遗保护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努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弘扬优秀岭南文化作出贡献,联系人:马骏德,电话:0755-28336241。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