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要点
汕机管节能〔2014〕24号
2014年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
和2015年工作要点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今年来,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完成市年初下达的电、水、气、油用量同比分别降低4%的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学习宣传活动
根据国管局、省管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周)活动的文件精神,我市围绕国管局节能宣传周“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海蓝天”活动主题和我省节能宣传月“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绿色广东”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发挥媒体宣传优势。6月4日《汕头日报》第二版“要闻”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提出六个方面的节能倡议(详见***2)。6月9日《汕头日报》“理论与实践”版面,刊登了局长欧镇文同志的署名文章《公共机构如何有效实现节能》(详见***1),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汕头电视台新闻栏目组来到活动现场进行专题报道,对市公共机构节能办主任丁度凯同志及市政府大楼管理处主任邱安然同志就如何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现场采访,并于当天晚上在汕头电视台《汕头新闻》中播出(详见***3-4)。
二是制作节能宣传海报。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国管局设计的节能宣传海报,选择“节约用纸 呵护家园”、“绿色能源 年年有余”、“生命之源 万物之母”等宣传海报并委托省管局印刷厂统一印制,发至全市公共机构各部门、各单位张贴,并在各机关办公大楼前适当位置悬挂节能低碳宣传口号或标语,广泛宣传“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和“践行节能低碳,共建美丽广东”活动主题。
三是发动“全市低碳日”活动。6月10日,在全市开展“全市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积极响应“全国低碳日”活动号召。倡议各级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做到:1、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2、机关工作人员复印、打印时双面用纸,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形式上下班,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级领导和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市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共张贴(挂)节能宣传标语或口号100多条幅,张贴节能海报400多幅, 1000多人次参与了“全市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
四是上下联动,效果明显。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在办公楼前和主要街道、园区路口悬挂节能降耗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电子视频、专题网页、媒体报道等形式开展节能宣传(详见***5-6)。
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在二楼平台电子视频滚动播出国管局制作的3本节能电子书和省电视台制作播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视频。
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利用广播、公告栏、LED屏、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节电、节水、节油、节气、以及节约办公用品方面好的措施、窍门、经验做法,普及节能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关心、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培养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使节约和减少能源浪费形成良好习惯。
潮南区、南澳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宣传形式,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公民对节能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推进节能低碳全民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
(二)印发部署年度工作要点
年初就以第1号文的方式,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印发部署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以2013年为基数,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下降3.6%,各类办公耗材消费支出比上年有明显下降。要求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拓宽工作思路,完善节能推进机制。二是夯实节能基础,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三是发挥媒体影响,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四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用能管理。五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节能工作成效。一年来,经过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达到预期目的。
(三)研究印发《汕头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根据省水利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4〕43号)要求,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印发了《汕头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并做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安排:一是分解下达节水指标和建设工作目标及任务;二是建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制度;三是认真做好节水型单位验收工作。
(四)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能源资源计量是统计、监测及管理能源资源消费的重要基础,是科学、合理评价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和用能效率的根本保证。我市公共机构用能单位通过自查的方式对本单位分户、分区、分项计量,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及体系建设,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率等情况进行摸底。目前,汕头市共有2354个公共机构(其中:国家机关483个、事业单位1794个、群众团体77个),全市公共机构用能人数共320847人,公共机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874.046万平方米。在能源资源计量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各公共机构把完善计量器具配备作为“十二五”期间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重点,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切实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二是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计量器具管理台账;三是将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纳入市政府节能工作目标考核。
(五)研究印发《汕头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
配备和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167)、《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等国家标准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府管〔2014〕8号)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印发《汕头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工作方案》(汕机管节能〔2014〕23号)。
方案共分五个方面内容:1、指导思想;2、主要目标;3、能源资源计量种类和范围;4、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5、组织实施。
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公共机构到2015年底,除集中供冷外,各类能源和水的分户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100%;新建办公区内的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100%;各大型、中型公共机构办公区内的分区计量和有中央空调、独立食堂、公共浴室、游泳馆等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和水的分区(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要分别达到90%。
(六)开展区县节能目标责任集中考核评价工作
于10月21日至22日,我们参加由市经信局等9个单位共同组织的市节能考核组,对全市七个区县政府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评价。1、考评内容:一是年度节能目标和“十二五”节能进度目标完成情况;二是节能目标责任、重点工程、节能管理、技术推广、经济政策、监督检查、市场化机制推广、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2、考评方式。听取各区县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核查有关证明材料、现场提问、抽查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重点项目、与区县政府交换意见等。市考评组人员各施其职,我们重点考评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过集中考评,进一步发挥了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较好地促进了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
按照省的有关要求,我市下达2013年节能专项资金110万元,在全市选择有代表性的4家大型公共建筑(市委大院、市政府大楼、市海滨大楼、市财政大楼)开展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工作,从摸底调查、掌握情况、研制方案、召开协调会、报告请示、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到检查验收,花了近7个月的时间,顺利完成试点工程建设,并做为示范单位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单位对节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日常用能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还缺乏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然存在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
(二)节能相关配套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力度不足,相关配套措施有待研究制定出台;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三)能耗统计和计量器具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能耗统计数据和计量器具还存在覆盖不全、质量不高等问题,特别是个别单位尚未上报能耗数据,影响了全市的数据汇总工作。同时,对数据的核实、分析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节能管理体制不平衡。虽然市级已经成立了节能管理科,但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尚未落实到位。区县节能管理部门没有专职人员,均为兼职,出现职责交叉、工作不力等现象,对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压力。
三、2015年工作要点
一是加快完善制度标准。研究出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办法、能耗定额制度标准、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标准,完善《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完成汕头市政府办公大楼(行政中心)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做为示范单位在全市公共机构进行推广建设。
三是突出抓好能耗计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基本信息普查,健全公共机构名录库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建设,准确掌握公共机构的总体数量。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分项计量和监管工作,健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加强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力争取得良好节水效果。开展能耗统计培训,推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核查工作。
四是加强交流沟通。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和统计员座谈会或研讨会,加强相互交流,促进新做法、新技术、新成果的相互学习借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充分利用节能网络信息平台,加大合作交流力度,共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
五是深入开展节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月)、节能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能源紧缺体验等专题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管理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的节能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邀请节能专家学者,举办节能专题报告会;组织开展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培训班,提升我市公共机构节能队伍能力建设水平。
六是尽快落实区县节能机构“三定方案”。落实区县公共机构节能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的三定方案,请区县编委和财政局参照市级做法,尽快落实解决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1.《汕头日报》“理论与实践”版面,刊登局长欧镇文同志的署名文章《公共机构如何有效实现节能》;
2.汕头日报刊登“倡导公共机构节能”;
3.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咨询活动;
4.汕头电视台现场专题报道;
5.节能从娃娃抓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6.金平区办公楼LED屏节能宣传;
7.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经信委、省节能监察中心、省节能协会,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府办综四科。
林依民副市长、徐凯副市长,陈汉雄副秘书长、王德声副秘书长。
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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