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物业管理(秩序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物业管理(秩序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16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物业管理(秩序维护)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9760.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报价最高限价总额一年,总价239760.00元,即19980.00元/月),超过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2)人员配置:共需配备6人,其中秩序维护队长1名,门岗秩序维护员2人,监控秩序维护员2人,巡逻兼顶岗秩序维护员1人。
五.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交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及企业法人,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其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18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6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池前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41111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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