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的通知》(深法治办〔2017〕11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拟对《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健康坪山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下午2:30;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202A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不超过20人,通过自愿报名、推选等方式产生。报名参加听证会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超过20人,将采用现场抽签形式产生。我局将于2019年9月19日前在坪山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psq.gov.cn)公示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崔工;
联系电话:0755-84622743;
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202B办公室。
五、申请资格
该方案实施的利害关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基本表达能力等。
六、申请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和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工作证、身份证、居住证等);如委托他人申请,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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