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龙城公园登山道环境景观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龙城公园登山道环境景观工程位于龙岗区中心城余石岭,登山道总长3 444米,宽1.5米,另有新亚洲入口车行道284米。工程于2004年10月25日开工,2005年4月25日竣工。项目由区城管局建设,经公开招标,深圳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施工。设计单位是深圳市华采央美环境景观设计工程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深圳分公司监理。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项目送审造价为6 912 130.82元。经审计,审定造价为6 822 547.393元,核减89 583.43元,核减率1.3%。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至审计时止,区城管局共收到区财政拨入款共700万元。本工程已付工程款5 428 874.32元,未付工程款1 393 673.07元。
四、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89 583.43元,其主要方面是:1.车行道和停车场送审价按园林定额计算,以人工操作为主;审计时执行市政定额,以机械配合人工为主,核减造价约51 416.13元;2.多计电缆接头17个,核减造价约6 008.18元;3.多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 335.10元;4.其他因多计工程量和高套单价,核减造价约27 824.02元。
(二)结余项目款177 452.61元。该工程审定造价为6 822 547.39元,区财政已拨付项目款700万元,项目款结余177 452.61元。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89 583.43元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应予以调减,以审计造价6 822 547.39元结算。
(二)对结余项目款177 452.61元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结余资金上交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