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编办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0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邱昊、陈志文委员:
《关于调整全区土地整备系统机构设置的建议》(深圳市龙岗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041号)的提案收悉。我办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2016年街道分设时,我办已将我区11个街道的土地整备机构名称统一改为“××街道土地整备中心”;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龙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文件要求,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所以不能将“区土地整备中心”更名为“区土地整备局”。同时,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区级土地整备机构与城市更新部门整合,成立了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目前,中央、省、市明确机构编制资源要向基层倾斜,我区在此次机构改革中,给各街道共新增了15名行政执法编制和27名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增加了基层工作力量。关于提案中的其他的机构编制调整事宜,我办将会在下一步街道改革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办将一如既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此复。
龙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