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街道岗头河清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坂田街道域内,工程内容为坂雪岗大道东侧箱涵口至梅观高速路段河道淤泥的清理及处理,计划总投资为10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水利建设基金。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坂田街道办事处,监理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均为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经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肇庆恒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677 313.66元。工程于2006年9月5日开工,2006年9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送审造价为1 016 362.20元,审定造价为942 662.20元,核减金额73 700元,核减率为7.25%。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至审计时止,区财政已拨款106万元,坂田街道办已付工程款302 732.***元,对比审定造价942 662.20元,未付工程款639 929.56元。
四、存在问题
1.多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 700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16 100元、施工图审查费3 900元、质安监费2 200元、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10 800元、工程保险费1 100元、竣工图编制费3 100元、基本预备费36 500元。
2.结余项目资金117 337.80元未及时上缴财政。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6万元,坂田街道办事处已收到区财政局拨款106万元,工程审定造价为942 662.20元,结余项目资金117 337.80元尚未上交区财政。
五、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1.对多计工程造价73 700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造价942 662.20元进行结算。
2.对结余项目资金117 337.80元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将结余项目资金及时上交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