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宝石路机场南路路灯设施养护服务BACG2018154711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107国道宝石路机场南路路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BACG2018154711),针对有供应商提出的标前疑问,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投标企业信誉度情况评价”中业绩金额设置的问题。
答:目前为止,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未对业绩规模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 综观近期深圳各单位评标对单项业绩设置虽未大于200万元,但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深圳路灯设施养护单项业绩超过300万元的企业至少有5家,本项目是面对全国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进行招标,范围较广,满足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计分的企业数量并不少。为进一步提高107国道宝石路机场南路路灯设施养护水平,更好保障我区路灯照明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路灯的亮灯率与完好率,因此对下一年度的外包养护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项目该评分项中“市政路灯(照明)设施维护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该项不做修改。
二、关于业绩要求的“市政路灯(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是否包括专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业绩的问题。
答:本项目对业绩要求的“市政路灯(照明)设施维护项目”不包括专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业绩。
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