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司法局通过三个三活动开展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我们结合自身职能,通过“三个利用”的多种形式、“三个举办”的活动开展和“三个组织”的集中推进,引导居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和重点人员群体能够清醒认识毒品危害,进而自觉远离毒品。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通过“三个利用”的多种形式,开展社会面的“一法一条例”法治宣传。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三个利用”的多种形式,推动“一法一条例”在单位、社区、公共场所等人流集中地方的法治宣传。一是利用法治课堂开展教育活动。邀请区普法宣讲团成员、社区律师等到企业、学校和社区宣讲“一法一条例”法律法规;发放禁毒法律知识宣传单,为企业、社区、学校等单位答疑、讲解禁毒工作的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利用新型媒介进行宣传活动。在旅游景点宣传。海珠湿地一期、海珠湖是市民休闲、集中的场所,利用其门口的LED电子显示屏,每天分时间段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一法一条例”内容;在海珠客运站进行宣传。海珠客运站位于南洲路,是很多外来工出行必经的地方,利用电子屏播放“一法一条例”的法治宣传短片。三是利用手绘画廊开展法治宣传。今年5月联合广州美术学院附属美术学校近80名学生走上街头手绘“一法一条例”禁毒宣传画。区司法局多次与学校沟通协调,取得该校师生的大力支持,分别在人流量密集的宝岗大道53路公交车总站和江泰路地铁出口共200平方米围墙上绘制禁毒宣传画。墙画内容通俗易懂,当天吸引周边群众驻足观看。从喷画到手绘,从画室走上街头,这是区司法局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的又一创新点。让学生们通过绘画参与到这场没有硝烟的禁毒斗争中,使更多居民提高“一法一条例”的法治水平,为“6.26国际禁毒宣传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通过“三个举办”的活动开展,推进“一法一条例”宣传进学校。我区组建了“一法一条例”宣传队伍,推进辖区内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2016年在全区18个街道均组建了以司法所所长为队长,由司法所干部、社区律师、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组成的禁毒宣传队,深入全区各中小学,通过“三个举办”的活动开展,赠送禁毒法治图书,组织禁毒文艺演出和开展禁毒宣传展览等生动丰富的形式向中小学生们宣传禁毒知识,预防毒品犯罪。一是举办“一法一条例”法治文艺活动。2016年区司法局、教育局在广州大道南小校举办海珠区“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的启动仪式。区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负责同志和教师代表,广州大道南小学师生共160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仪式上,广州大道南小学校长刘基国发表了感言,讲述了“一法一条例”禁毒工作进民办中小学的初衷、目的以及其深远的意义。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分别赠送了法律书籍给区民办中小学校学生代表。活动最后,区司法局为广州大道南小学师生送上了一场精彩的法制文艺演出。二是举办“一法一条例”宣传进学校游园活动。为让春晖学校的同学们在轻松有趣的游戏中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凤阳司法所联合海珠区青年地带为同学们准备了独特的禁毒游园会摊位体验。社工和志愿者耐心地告知同学们毒品出现的高危场所和自我保护的应对方法。活动中,普法志愿者通过播放禁毒记录片,向师生介绍毒品种类、特点及危害,深入浅出地讲解禁毒、识毒、防毒、拒毒等知识,让师生深刻认识毒品对自身、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向师生发放了禁毒手册、各类法治宣传小册子600余份。三是举办“一法一条例”宣传展板进校园活动。海幢司法所、江南中司法所结合六月的禁毒宣传主题,制作了数十块宣传展板,在辖内学校巡回展出,通过形象生动的图画向学生们讲述身边的法制故事以及毒品的危害。吸引了不少老师、学生驻足阅读。
三、通过“三个组织”的集中推进,加强对重点人员“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重点人员学习“一法一条例”是法治宣传的工作重点,也是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从我局工作实际出发,通过“三个组织”的集中推进,提高重点人员“一法一条例”的法治观念。一是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集中开展“一法一条例”禁毒教育。今年6月23日,我局组织了在册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举办了两场以禁毒为主题的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共有98人参加,活动得到了社区服务基地--海珠区潘鹤雕塑园的大力支持,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广州市司法局驻区警察唐孝通警官对到场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制教育,介绍了“一法一条例”基本内容,特别是当前国际、国内禁毒工作的形势,强调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介绍避免禁毒侵害和自我保护的方法。教育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依法守法,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二是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参加虚拟体验用品活动。海幢司法所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组织辖内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青年地带”的社工带来的一系列的虚拟体验用品活动。通过戴上模拟眼镜、耳机以及脉动电击器,让社矫人员亲身体验眩晕、幻听、幻视、手臂变麻、不停抽搐等吸毒的不良反应。以直观的方式告诫大家,一旦沾染毒品,将对身体严重腐蚀。三是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参加禁毒法治讲座。南洲司法所、江南中司法所为社矫人员开展了一场内容丰富,教育意义深刻的法治讲座,讲座内容主要围绕禁毒与民法总则两方面展开。司法所向社矫人员派发了《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读物。(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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