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参加2011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为成功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治办)根据《深圳市迎大运、创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深发[2011]2号)的要求,决定于2011年2月15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参与此次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周密策划,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责任落实,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结合物业管理的特点,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与物业服务水平的同步提升。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市综治办举办的各项宣传、检查等活动。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除配合市综治办举办的各项活动外,还要利用广告、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对成功举办大运会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的重大意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综治工作和物业服务的知晓率。
四、市物业管理协会将会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特此通知。
南山区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