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财政局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2018年度南山区保安服务预选供应商采购的通知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提质提效,减少重复招标,节省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对 2018年度南山区保安服务实行预选供应商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预选有效期内,采购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南山区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保安服务项目时,须从本项目预选供应商库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保安服务管理工作。
二、预选供应商名单
2018年度南山区保安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10家中标预选供应商,具体名单: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保安服务公司、深圳市南山区保安服务公司、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保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安金狮安全护卫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北京都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国保安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预选供应商具体联系方式详见***1)。
三、预选执行期限
2018年度南山区保安服务预选采购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为期1年。
四、预选实施规则
在项目进行采购时,由采购单位在预选库中自主确定中标供应商,操作程序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规定的“自定法”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如下:(1)采购申报。采购人填写采购申报书,选择对应的预选供应商库,并通过单位内部审核;(2)选择中标供应商。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规定的“自定法”有关规定从预选库中确定中标预选供应商后,在系统中选择中标供应商,并上传《定标报告》(详见***3);(3)打印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自行打印中标(成交)通知书。
五、中标价格
本轮预选供应商中标价格=财政控制金额×(1-4%)。如采购项目已经深圳市南山区区委区政府或深圳市南山区人资部门核定经费标准的,则项目中标价格按核定的经费标准执行。
六、合同签署
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具体服务合同,合同模板详见http://ns.szzfcg.cn/portal/topicView.do?method=view&id=40093957。合同无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合同模板规定。在区采购招标中心与供应商续签框架合同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续签合同,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支付方式
按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支付。如采购项目按核定的经费标准执行的,应在支付时附经深圳市南山区区委区政府或深圳市南山区人资部门核定经费标准的相关批复或会议纪要。
八、实施要求
(一)各单位预选采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切实加强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内部政府采购定标、合同签署、履约监督等流程规章制度。
(二)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它要求。
九、投诉及监督
(一)各预选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项目委托,若有拒绝项目委托的,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取消其中标预选供应商资格。由采购单位、深圳市南山区采购及招标中心将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上报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二)各单位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及评价,验收考核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将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在有效期内,有违反中标承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诉电话:区财政局26560143、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86673813。
请各单位通知下属法人单位。
特此通知。
南山区财政局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