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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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2010年第39号令)及《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2018年10月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对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参评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初评、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了6家区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本次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2018年11月至2023年10月)。
南山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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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2:36: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