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高层建筑将告别瓶装气
改造总投资约6900万元,采取政府、企业和用户三方投资的方式实施改造;年底前全部完工
2月1日上午,在南山区副区长宋强和深圳市燃气集团董事长包德元的见证下,区建设局局长李永安与市燃气集团副总裁李青平签署了《南山区高层建筑商业用户管道燃气改造工程代建协议》,这标志着南山区高层建筑燃气供应管道化改造正式拉开序幕,未来南山高层建筑将全部告别瓶装气。
据介绍,在南山区所有高层建筑中,居民用户均已告别瓶装气,用上了管道气,但是一些高层建筑内的部分商业用户由于无法接入燃气管道等原因,目前还在继续使用瓶装气或者瓶装气与管道气混用,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为彻底治理、消除高层建筑中商业经营户违规使用瓶装燃气,及其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预防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南山区决定对全区126处(栋或小区)高层建筑中481家使用燃气的商业经营用户进行改造,以消除高层建筑中违规使用燃气的现象,改用管道天然气;同时规范用户的用气设施设备,消除用气场所及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有效的安全用气管理制度。
本次改造包括引入市政管道,铺设用户公共管道、用户室内管道,改造用户厨房配套设施4项。据初步概算,改造总投资约6900万元。改造方法采取政府、企业和用户三方投资的方式实施改造。政府投资不超过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用于铺设建筑红线内用户公共管道;市燃气集团投资建设市政管道;业主(或用户)投资户内管道建设和厨房配套设施改造。
据了解,本次改造工程采取代建方式,委托深圳市燃气集团负责改造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报批和庭院管道、地上公共管道的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改造工程分三批实施,第一批改造南山街道28处、招商街道11处;第二批改造南头街道37处、西丽街道4处、桃源街道10处;第三批改造粤海街道24处、沙河街道3处、蛇口街道9处。改造工程从今年3月起分批实施,年底前全部完工。(邬双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