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特种聚氨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特种聚氨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
联系电话:0756-7716611
传 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特种聚氨酯项目 | 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六路 | 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 建项目主要生产聚氨酯树脂(改性)和水性树脂,规模分别为4万t/a和10万t/a。 | (1)生产废水、设备清洗水和水喷淋塔排水等高浓度废水先进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丙酮废气经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采用氮封、使用浮顶储罐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 (3)通过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减少音响设备、空调及通风设备等机械系统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 (4)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