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盐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为加强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52号),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于
主 任:邹 渝(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马广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谢振文(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文红(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局副局长)
成 员:谢伟刚(区编办副主任)
江 涛(区旅游局独立设置筹备组组长)
陈汉宏(区城管办副主任)
赖丕生(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友华(沙头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李民绥(海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徐兆钦(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黄 宁(梅沙街道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胡国忠(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敏毅(盐田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洁容(盐田质监分局副局长)
施 宏(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副主任)
李国一(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郭宝铭(区投资控股公司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
林 琳(沙头角保税区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邹永演(区文化馆馆长)
于明晖(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 峰(区图书馆馆长)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二是审议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的计划、规划及有关工作事项;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和社会管理工作。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马广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马蓉、张光宏、王以巨、陈亮、陆先文、王蓉同志担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