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立法修订研究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立法修订研究项目
2.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3.项目内容:为厘清执法事权,维护中英街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聚焦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产业发展需求,我局拟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该项目拟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有关地区相关法规政策资料,组织专家座谈、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形成《条例》实施后评估报告、《条例》文献研究、《条例》实地调研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协助我局起草《条例》修订文本初稿、修订说明。
4.服务内容:
(1)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相关法律、政策资料,参与调研交流,形成主要立法依据材料;
(2)起草立法文本、起草说明、立项论证报告;
(3)组织参与社会意见征求、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等意见征求工作,形成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送审稿;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条例》公布止。
(二)项目成果
本项目需提交以下成果:
1.《条例》实施后评估报告;
2.《条例》文献研究报告及资料汇编;
3.《条例》实地调研报告;
4.《条例》修订文本初稿、注释稿、修订说明。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境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参与采购。
三、采购及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可于2022年4月25日18:00时前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局邮箱sfjsfw@yantian.gov.cn。经采购人确定邀请谈判供应商后发送谈判邀请函。
特此公告。
***:采购报名表.xlsx
盐田区司法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