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远红等人员任职的通知
珠港区〔2018〕121号
关于邓远红等人员任职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
邓远红、姚兆斌、林和乐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区党委研究同意:
邓远红任平沙镇财政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16日起算;
姚兆斌任平沙镇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16日起算;
林和乐任平沙镇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16日起算。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领导。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