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7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区财政局明确表态,全面认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强调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责任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业务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迅速响应科学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区财政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政治高度对待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牵头,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将所有整改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室、中心,具体到人。
(三)强化成果运用。针对前期整改情况,局党组深刻反思,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剖析根源,深入查找症结所在,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源头巩固巡察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党组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切实加强党组的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议题做到参会党组成员充分讨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截止7月9日,共组织召开18次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要求研究“三重一大”相关工作,集体领导和发扬民主得到了有效加强。
2.关于“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党建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特别是针对发展党员、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保证组织生活规范性,按时召开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并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做好充分准备。今年,截止7月9日,区财政局党支部共召开4次支部大会,1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支部书记于5月28日讲专题党课。三是规范支委会记录,每次支委会记录都有详细讨论过程,明确落实责任等。
3.关于“党组工作条例不严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动党组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局党组4月20日对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执行。”修订局党组会议召开时间。截止7月9日,局党组共组织召开18次党组会议,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述职报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党组成员日常工作中抓好分管业务室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分管业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区财政局多次强调区属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要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应当抓准意识形态工作的着力点,并且已督促区属各国有企业将党建纳入公司章程,作为重大决策研判的前置条件。同时要求,每半年区属国有企业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区财政局会继续督促区属各国有企业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舆论导向。
5.关于“履行对区属国企及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产监管职能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财政局向联港公司下发了《关于重新对2017年以来提拔的中层干部开展任职能力考察测评的通知》,要求该公司重新组织对2017年以来提拔的中层干部开展任职能力测评。联港公司5月底已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以来提拔的总部中层及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能力测评,区财政局已将《关于干部任职能力考察测评结果及干部选任情况分析整改的报告》报送区纪委。二是金航公司违规发放的交通补助,已于2019年11月起逐月扣回。三是根据《金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方案》(珠金府〔2017〕31号)要求,2019年,区委组织部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区属国有企业开展2018年度综合考评,包括经营业绩考核、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直接挂钩。四是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区财政局于2019年4月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珠金财〔2019〕61号),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快做好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根据核查各单位前期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9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2020年5月,区财政局拟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对金湾区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进行再部署。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严格执行支部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做好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认真记录学习过程,如实反映学习情况。
2.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印刷会议记录本,安排专人负责。二是将局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分开记录,明确会议类型。三是规范会议记录议题,会议记录首先记录本次会议相关议题,所有讨论、部署、研究等情况均记录在会议记录本上。四是详细记录党组会议出席人、列席人及请假人员,并在党支部会议记录上明确会议名称。
(三)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区纪委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的意见开展相关工作,并结合《关于印发
2.关于“超标准发放工会慰问金”问题整改情况
国库支付中心已将超额发放的1000元慰问金退回国库。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好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3.关于“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等规定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执行《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采购办公家具。2019年1月,区财政局已将《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转发至各镇、区直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求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加大报账凭证审核力度,严把报账关。
4.关于“无形资产未经确认”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6月已将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系统升级及中长期规划系统”采购项目纳入无形资产。
5.关于“财务报销所附文件凭证资料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报销饮用水费未附签收单问题,区财政局已对情况说明进行补充。出行补贴、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费用已全部补充完整审批表、合同及验收报告。支付中心已召开全体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上再次强调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同时已将“报账员培训费用”、“会计核算软件及打印、复印机维修费”的合同及维护记录等验收资料全部补充完整。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报账相关工作,明确报账流程及要求,提高全区报账员业务能力及业务水平,2019年10月,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组织开展全区报账员培训。今年1月,印发《关于“工作性用餐”与“公务接待”相关报账要求的通知》,同时加大审核力度,规范金湾区报账相关行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金湾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要加强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探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先锋模范典型做法。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持续整改,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动力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财政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财政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金湾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6—7263168;电子邮箱zhsjwqczj@163.com;邮政信箱: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鑫路137号区市民中心A2栋四楼财政局;邮政编码519090。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党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