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巡察的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金湾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4日对区环境保护局开展巡察工作。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市县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环境保护局班子及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特设立联系电话、巡察意见箱和邮箱,联系电话,0756—7263206,巡察意见箱设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大楼和金湾区府大院13号楼旁,邮箱:jinwanxuncha1@126.com 。
中共金湾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