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盐田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盐田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玲(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乔恒利(副区长)
成 员:刘中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章善斌(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区委〈府〉办副主任)
刘 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
办主任)
李志利(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体局局长)
叶 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
陈燕昌(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周 敏(区发改局局长)
陈晓武(区经促局局长)
徐 刚(区民政局局长)
莫熙玲(区财政局局长)
曾 钦(区住建局局长)
李枝尧(区环保水务局局长)
郑 雷(区城管局局长)
张东凡(区城改办主任)
陈文盛(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副局长)
林惠祥(区工务局局长)
练佳其(区法制办主任)
赵曾平(区土地整备和拆迁事务中心主任)
夏德鳌(沙头角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黄 哲(海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邓德良(盐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淑安(梅沙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邵亦飞(滨海规划国土局局长)
朱立峰(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成建国(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主任)
刘春江(盐田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长)
李踔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欣(盐田社保分局局长)
甘玉球(区国税局局长)
邓雄坚(区地税局局长)
黄 建(盐田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剑钊(东部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海规划国土局,负责推动并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和安排事项,牵头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涉及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研究,统筹协调各项改革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乔恒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邵亦飞、章善斌和张东凡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委(府)办、区发改局、区经促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改办、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土地整备和拆迁事务中心、滨海规划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组成。办公室人员由相关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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