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沙头角社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沙头角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沙头角街道办)送审的沙头角社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沙头角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沙头角社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5〕12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29.8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是沙头角街道办。工程于2015年4月21日开工,2015年8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292,868.80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292,868.80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详见***。其中:该项目建安投资送审金额265,100.00元,审定金额265,100.00元,无核减,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29.85万元,实际投资29.29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70天,但实际开工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实际工期124天,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54天。
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项目工期管理,避免工期延误,按时交付使用。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