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公安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告
本预算报告根据《中国人民预算法》、我单位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报告所列内容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
一、单位设置
我分局下设沙头角派出所、海山派出所、盐田派出所、梅沙派出所、盐田港派出所和三洲田派出所共六个派出所;下设指挥处、行政科、政治处、监察科、法制科、出入境管理科、人口管理科、治安管理科、刑警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预审大队、网警大队、视频大队、禁毒大队、反恐大队 16 个科队,分管盐田区看守所、盐田区拘留所、盐田巡警大队和盐田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工作。2016年部门预算涵盖我分局本部及下属所有单位的数据。
二、单位职能
盐田公安分局作为全区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盐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全区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我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四)依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和经济领域的犯罪);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七)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治安秩序,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全区保安行业的管理,协调、指导基层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八)负责我区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治安巡查工作;
(九)组织公安科研、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工作,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装备和后勤保障等服务;
(十)负责我区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对分局下属各单位及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是继续强力推进立体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治安基础要素管控水平。
(二)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处置联动机制。
(三)是强化应急处突及反恐实战能力。
(四)是探索出租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路子。
(五)是建立健全各类场所管理服务机制,提高自防自护能力。
(六)是研究制定大型活动安保常态管理机制。
(七)是深化动态勤务。
(八)是规范情指联动、情勤对接工作。
(九)是强化信息化建设。
(十)是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四、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我分局总体预算规模为33,865.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54万元,公用支出2,15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9.90万元,项目支出为19,391.31万元。按照单位分,分局本部预算为26,378.18万元,巡警大队5,187.23万元,区看守所为1,154.17万元,区拘留所为377.40万元,消防监管大队为768.14万元。
***:盐田公安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
盐田公安分局2016年部分预算“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doc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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