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部署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4月15日上午,罗湖区召开2019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2019年消防工作会议,传达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有关讲话精神及市2019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讲话,区领导范德繁、何新红参加会议。
自罗湖区机构改革完成后,罗湖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全面修订完善“一横两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区已经构建了“1+46”的应急预案体系,设立了31个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会议要求,区编制部门要利用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履行区安委办职能,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办。
会议强调,要压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责任,切实做到“三管三必须”,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来检验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险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指挥调度,严密部署,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到位,全面筑牢公共安全防线;要以追责问责倒逼履职,想方设法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
与会人员还收听收看了全省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2019年消防工作视频会,罗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范德繁结合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部署了汛期和今后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
罗湖将开展汛期安全防范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建筑施工、水务工程、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电力设施、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危险边坡与地质灾害隐患点、老旧住宅小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三小场所等十二类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清单、快速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严格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制度,逐项排查,严防死守,严格执法,切实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