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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管理条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电影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 342 号


   《电影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2月12日***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影行业的管理,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故事片、记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等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
    第三条 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第四条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制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六条 全国性电影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七条 国家对为电影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电影制片
    第八条 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 有符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五)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电影制片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的电影制片单位总量、布局和结构的规划。
    第九条 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 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
   (二) 电影制片单位的主办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及其主管机关;
   (三) 电影制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四) 电影制片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数额。
    第十条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申请书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摄制电影许可证》,申请人持《摄制电影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电影制片单位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电影制片单位变更、终止,应当报***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依法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电影制片单位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 摄制电影片;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本单位摄制的电影片的复制品;
   (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发行本单位摄制应被许可公映的电影片及其复制品;
(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口本单位摄制并被许可公映底电影片及其复制品。
第十四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电影片的质量。
    第十五条 电影制片单位对其摄制的电影片、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须报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经批准后摄制电影片,应当事先到***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领取一次性《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参照电影制片单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具体办法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以资助、投资的形式参与摄制电影片。具体办法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电影制片单位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电影片;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电影片。
    电影制片单位和持有《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到境外从事电影片摄制活动。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从事电影片摄制活动。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应当由中方合作者事先向***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一次性《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申请人取得《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后,应当按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规定签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合同。
    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需要进口设备、器材、胶片、道具的,中方合作者应当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进口或者临时进口手续。
    第二十一条 境外电影制片者同中方合作者合作或者以其他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摄制电影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二十二条 电影底片、样片的冲洗及后期制作,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有特殊技术要求确需在境外完成的,应当单项申请,报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影洗印单位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者《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拷贝。
    电影洗印单位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的电影底片、样片和电影拷贝的,应当事先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持批准文件依法向海关办理有关进口手续。洗印加工的电影底片、样片和电影片拷贝必须全部运输出境。

第三章 电影审查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
    未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以下简称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供科学研究、教学参考的专题片进口和中国电影资料馆进口电影资料片,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 宣扬***、迷信的;
   (六)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宣扬淫秽、***、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第四章 电影进口出口
    第三十条 电影进口业务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电影进口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电影进口业务。
    第三十一条 进口供公映的电影片,进口前应当报送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报送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的电影片,由指定的电影进口经营单位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临时进口手续;临时进口的电影片经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发给《电影片进口批准文件后,由电影进口经营单位持进口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第三十二条 进口供科学研究、教学参考的专题片。进口单位应当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并于进口之日起30日内向***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备案。但是,不得以科学研究、教学的名义进口故事片。
    中国电影资料馆进口电影资料片,可以直接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中国电影资料馆应当将进口的电影资料片按季度向***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备案。
    除本条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口未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查合格的点影片。
    第三十三条 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取得电影作品著作权人使用许可后,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电影作品;未取得使用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进口电影作品。
    第三十四条 电影制片单位出口本单位制作的电影片的,应当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到海关办理电影片出口手续。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出口的,中方合作者应当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到海关办理出口手续。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素材出口的,中方合作者应当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中方协助摄制电影片或者电影片素材出境的,中方协助者应当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处境手续。
    第三十五条 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等,应当报***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参加前款规定的电影展、电影节的电影片,须报***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电影片经批准后,参展者应当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电影片临时出口手续。参加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的境外电影片经批准后,举办者应当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临时进口手续。

第五章 电影发行和放映
    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七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八条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受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申请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全国农村从事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
    第四十一条 国家允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
    国家允许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具体办法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会同***文化行政部门、***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十二条 电影片依法取得***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
    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出停止发行、放映或者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决定;对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电影片,著作权人拒绝修改的,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决定停止发行、放映。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作出的停止发行、放映的决定,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执行。
    第四十三条 利用电影片制作音像制品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音像制品管理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
    第四十四条 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
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应当维护电影院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证观众的安全与健康。

第六章 电影事业的保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电影管理体制,发展电影事业。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电影创作自由,重视和培养电影专业人才,重视和加强电影理论研究,繁荣电影创作,提高电影质量。
    第四十八条 国家建立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采取其他优惠措施,支持电影事业的发展。
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缴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缴纳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资助下列项目:
    (一) 国家倡导并确认的重点电影片的摄制和优秀电影剧本的征集;
    (二) 重点制片基地的技术改造;
    (三) 电影院的改造和放映设施的技术改造
    (四) 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电影事业的发展;
    (五) 需要资助的其他项目。
    第五十条 国家鼓励、扶持科学教育片、记录片、美术片及儿童电影片的制片、发行和放映。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发行、放映电影实行优惠政策。
国家对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扶持。具体办法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建设规定规划,应当包括电影院和放映设施的建设规划。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应当报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行政不满呢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对干扰、阻止和破坏电影片的制片、发行、放映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大众传播媒体不得宣扬非法电影。

第七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电影片的制片、发行和放映单位,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电影片的制片、发行、放映单位,或者擅自从事电影制片、进口、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摄制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者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电影片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电影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走私电影片,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 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的,由电影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止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影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止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 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摄制活动的;
    (二) 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的;
    (三)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的;
    (四)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的;
    (五) 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的;
    (六) 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广播电影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的。
    第六十条境外组织、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从事电影片摄制活动的,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摄制的电影片和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或者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参展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拆除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恢复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的原状,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四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个人违反本条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发行业务,或者擅自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或者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电影节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第六十五条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缴纳义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缴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1996年6月19日***发布的《电影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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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3:23:07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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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珠海市审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表
  46. 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47. 关于珠海市金湾区201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珠海建用字〔2016〕50号
  48. 关于组织珠海市三高一特重点培育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赴台湾培训考察的预通知
  49.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50. 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举办大鹏新区城市更新的生态文明之路专题在线访谈
  51.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和自然学校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52.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宜和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53. 南山区拟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公示(2015034号)
  54. 深创赛第三届国际赛电子科技行业决赛在龙岗举行
  55. 区信访局再次吹响抗疫集结号
  56. 郭永航调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更大力度更有力举措推进教育整顿
  57. 关于珠海市金湾区2015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珠海建用字〔2016〕51号
  58.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模具产业集聚基地入驻企业标准的通知
  59. 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31号)
  60.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4〕6号
  61. 高栏港区市委副书记赵建国带队到我区调研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62. 张宜生率队调研会同永丰社区解决民生实事
  63. 南山区领导调研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对接服务
  64.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标准活动类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65.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实施意见
  66. 香洲区吉大街道景莲社区密切联系群众助香港侨胞度过难关
  67. 中职毕业生仍是香饽饽企业最高开出每月4500元实习报酬
  68. 香洲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陈小山视察香洲区宗教活动场所
  69. 我区召开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70. RacingagainsttimeBehindKangtaisCOVID19vaccine
  71. 省19号生态景观林带高栏港区建设工程招标开始总面积6000亩年底完工
  72.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73. 香洲吉大街道景山社区暑期大课堂正式开课
  74. 金湾区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卫计公共服务水平
  75. 龙岗区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加固工程小型项目一标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76. 在珠海过大年节目丰富选择多多羊年新春喜气洋洋
  77. 关于T2040125宗地调整部分合同条款的公示
  78. 珠海市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周报表
  79. 1月3日未央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元旦假期值班工作动态
  80. 9月3日未央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日常工作检查
  81. 未央区统计局三强化开好建筑业年报会
  82. 张家堡街道王前社区2021年世界急救日宣讲会
  83. 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邢明生检查督导曹家庙市场创文工作
  84. 市投资合作局来我区调研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85.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86. 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办理网民留言
  87. 9月10日未央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开展辖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日常工作检查
  88. 未央区安委办组织召开建设消防安全示范城中村互学互比互看推进会
  89. 2020年7月1日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实名制公示
  90. 未央区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公示
  91. 公安未央分局民警热心帮助群众
  92. 1月9日未央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周末加大辖区汽修企业日常检查
  93. 区发改委电网城北分局来未央湖街道为拟新建变电站进行初步选址
  94. 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十条措施中自行返工人员交通补贴实名制公示(2020年第九批)
  95. 区财政局顺利完成徐家湾街道办新光村昭远门路北侧垃圾清理项目结算评审工作
  96. 公安未央分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创文工作
  97. 7月23日晚未央区交通运输管理站开展辖区重点区域汽修企业夜间检查
  98. 9月10日未央区地方海事处开展辖区水运企业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检查
  99. 异地沟通学习交流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100. 未央区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启动暨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