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
10月21日,珠海市香洲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尤镇城委托,常务副主任洪学顿主持了会议。主任尤镇城,副主任周社池、朱少儿、张先进、梁汝泮和委员共19人出席了会议。副主任陈援、古成允和委员江风请假。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智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小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林粤海,区财政局局长黄峻、副局长黎希健,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刘继汉,区七届人大代表4名及区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林粤海代表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议香洲区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提请,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黄峻关于《香洲区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城管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经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2008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从我区实际出发,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冲击,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全年的预算收支任务。
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刘继汉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香洲区物业管理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以“规范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在进一步加强政府管理职能、建立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物业纠纷排查调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区物业管理工作从探索阶段向前迈进了大步,整个物业管理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和市场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调研及人民群众日常反映的情况来看,该行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矛盾比较突出,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我区较为突出的不和谐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决定由区人大办公室综合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核后,提交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