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香洲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香洲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香洲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做好全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粤国土地环〔2008〕107号)和《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防治责任考核办法》(珠国土字〔2011〕961号)的要求,结合《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和我区近年来地质灾害灾情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
2011年全年辖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6个。其中塌陷1个,崩塌1个,滑坡8个,潜在不稳定危石2个,不稳定斜坡24个。上述地质灾害点都是小型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吉大、前山和香洲,特别是吉大靠山的老旧小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2年3月,经汛期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实,并经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勘察认定,目前辖区尚未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5个,其中已治理但治理不彻底的有4个,正在治理6个,未治理的有15个。主要分布于吉大(9个)、前山(7个)等地区。具体详见***1《香洲区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
1.我市地貌由低山、丘陵、台地、平原和滩涂等单元组成,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
2.辖区内许多村民住宅、建设工程依山而建,特别是农村山边住宅、农村工业厂房和山边老旧住宅小区,由于没有做好山体护坡工程,易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3.珠海天气复杂多变,台风暴雨多发,极易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4.辖区山林茂盛,受台风暴雨影响容易发生树木倾倒引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析
2011年汛期雨水相对偏少,但也经历了较大台风的考验,辖区没有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通过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考核。经分析,主要原因有:一是各级、各有关单位十分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镇(街)、社区建立了三级领导机构,成立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工作到位;二是区、镇(街)、社区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签订责任合同,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区政府印发了《香洲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速报、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辖区聘请了地质灾害巡查员,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有效巡查、监测,早发现早防治,及时应急抢险;五是加强了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了镇(街)、社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六是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安排293.7万元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加快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共安排治理11个地灾点,其中香柠花园42、43幢后山坡地灾点为“省十大民生工程”。
虽然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强化,对工程的进度、工期等***监督有待加强。二是镇(街)、社区汛期巡查、监测工作仍需强化,巡查监测台账有待完善。三是我区虽已完成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但还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201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2012年,辖区地质灾害主要是由强降雨、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和崩塌,且大多发生在山边区域,特别是旧城区的吉大依山片区,依然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翠香、狮山、香湾依山城区,前山、南屏和湾仔依山的农村住宅区时常因挡土墙老旧坍塌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另外,由于城市建设强度不断加大,建设工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
三、201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12年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潜在不稳定斜坡为主,出现强暴雨时可能山体崩塌和泥石流。重点防范期在4-10月汛期,尤其是6-10月持续降雨和台风期。
四、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和隐患点
从近年来前山区域地质灾害变化情况看,新增地质灾害发生点数变化不大,目前前山尚有7个,大部分都是近几年发生的,需要加快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吉大区域依山而建的老旧小区较多,由于之前小区建设时没有执行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或者小区建设设施老旧,使得吉大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域,预计今年汛期还会发生类似地质灾害。必须重点对吉大区域进行整治,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力度,做好明白卡发放和警示牌竖立工作,提高小区居民防灾意识和应急救灾能力,群测群防,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经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确认,辖区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有:一是金钟花园18栋前面山坡。二是南沙湾旧村42-46号后山坡。三是官村松家嘴南福工地后山和2号楼旁潜在不稳定斜坡。四是吉大白莲路176号49-82栋北坡潜在不稳定斜坡,五是中航大厦东南面山坡潜在不稳定斜坡。六是山湾路2、51号后边山坡潜在不稳定斜坡。七是连屏社区烧猪山临时厂房后滑坡。八是红东东风街9-102号后面潜在不稳定危石。九是梅华街道四海花园潜在不稳定斜坡。
五、2012年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
根据辖区城市建设和地质灾害情况,今年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为:
(一)辖区8处已关闭的石场、取土场尚未进行复绿整治,目前还在勘查设计阶段,汛期存在滑坡、山石滑落等地质灾害的风险。对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关于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的要求,组织实施《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规划(2011-2013年)》,继续做好已关闭石场的复绿工作,加快整治复绿进度,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辖区内目前还有石场、平基和复绿整治工程,必须做好施工山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白沙头石场矿区东面尚有堆土边坡较高,临时棚未清场,存在地质灾害防治危险,必须加快清场,做好巡查监测,特别是台风暴雨期间,必须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三)辖区内的水库、水闸、河道等水利工程较多,必须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并加强山上水利工程的管理,如美丽湾后山上的池塘,暴雨期间须重点防治。
(四)由于大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没有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实行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且开挖的边坡大于50度以上,边坡陡,高于建筑住房,导致辖区靠山边的房地产和农村住宅发生多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边坡稳定性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在遇连续暴雨时,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灾害,特别是造贝南沙湾、湾仔红东东风街9-102号后面山坡等要重点预防。
(五)辖区山林茂盛,受台风暴雨影响容易发生树木倾倒引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因此,在台风暴雨期间必须及时清理山边倾倒树木,防止引发地质灾害。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粤府〔2011〕92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组织建设,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和资金到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272号)精神,按照《香洲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分工方案》、《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和《香洲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机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促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计划开展以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月上报工程进度,按期完成治理工程。所有治理工程必须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工,以迎接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考核。
梅华 | ZH-0126 | 香洲梅华街道四海花园 | 潜在不稳定斜坡 |
前山 | ZH-0117 | 金钟花园18栋前面山坡 | 滑坡 |
吉大 |
| 吉大海莲山庄8栋后山小广场 | 地面塌陷 |
湾仔 | ZH-0146 | 山湾路2、51号号后边坡 | 潜在不稳定斜坡 |
ZH-0147 | 广州军区房产管理局后居民取水点 | 潜在不稳定斜坡 | |
ZH-0148 | 连屏社区烧猪山临时厂房后 | 滑坡 | |
南屏 | ZH-0150 | 红东东风街9-102号后面 | 潜在不稳定危石 |
(四)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积极探索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工作,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法查处偷挖山泥、违章建筑、乱砍乱伐山林等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行力,从源头上控制“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巡查、和值班制度。各镇(街)要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速报、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珠香府办〔2012〕3号),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巡查、监测和值班工作。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或重大隐患均要上报,灾情和影响较大的可越级上报。上报信息必须迅速、准确,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种类、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可能涉及的范围及经济损失等。要加强巡查,做到早发现,早防治。认真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随时响应应急抢险。
(六)继续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各镇(街)要按照“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要求进行落实。
(七)进一步探索、规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规范责任企业的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备案工作,推进责任企业加快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八)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避险演练,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各镇(街)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香洲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地质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工作。要选择一个地质灾害点进行防灾避险演练,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群众手中,使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信号,以保证迅速、有序的撤离,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