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街道经济适用房受理及公示工作顺利完成
3月2日,随着我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南湖街道办也顺利完成了这一被列入2007年深圳市十件民心工程的南湖点的工作任务。
自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南湖街道党工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辖区居民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售租工作申请工作的完成: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的落实;二是临时聘请两位既懂电脑,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负责受理工作;三是在办公备件有限,年终会议多的情况下,留出一个会议室作为专门受理申请的办公室;四是配备一部全新的电脑和一部打印机;五是为了方便居民群众的咨询,还专门设置一部咨询电话,及时让群众了解情况;六是组织了社会事务科、机关事务办和社区工作站负责民政工作人员共16人参加市组织的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很好掌握有关规定,并做好向居民群众的宣传工作。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从2008年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南湖街道办共收到申请表格299份,2月26日完成了数据录入。经过资料审核、***入户调查等方式,初审合格申请299份(其中:购买住房209份,租赁住房56份,两者都选34份)。初审合格的名单从2月27日至3月2日在街道办和各社区工作站公示。3月3日所有申请资料将移交区建设(住宅)局进行复审。(南湖街道办事处 廖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