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建设一流法治交通运输政府部门为目标,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法治交通运输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有力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完善交通运输法治体系,做好政策出台及宣贯工作
1.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工作。完成《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修正)》立法项目,修改内容18项,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保驾护航。
2.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修订、出台4份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行业治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3.严把政策出台关,做好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对6份涉企政策依法严格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5项政策措施开展清理。三是落实局2020年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切实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四是委托法律顾问为政策难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5份,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
4.开展涉企政策宣传工作,强化政务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并受理政策咨询40余次。二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构建阳光政府。三是通过电台、新闻等媒体多渠道宣传,通过“珠海交通”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推送政策信息。四是梳理汇总28项涉企政策,为对口服务的企业开展点对点推送、集中宣讲培训、送政策***等多种形式的“送政策进企业”活动。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执行审批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落实政务服务“放管服”工作,承接省级下放市级事项15项、委托办理事项6项、委托初审事项4项。将市级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全部移交横琴新区。承接市公路事务中心路政许可审批事项13项。三是认真落实“减证便民”工作,减少9项在审查审批过程中需提交的证明事项。梳理出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四是深化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增加“全城通办”数量和覆盖面,完善局“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委托横琴新区、金湾区、斗门区开展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代接件,实现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事项“全城通办”。
2.配合“数字政府”建设,优化服务方式。大力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努力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全流程办结的目标,网上办理审批事项达到100%。梳理政务服务各项指标,完成减时间达到91.74%、即办程度达到86.25%、全部事项达到零跑动,实现综合受理、跨域通办、线上预约、自助办、就近办均达到100%。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疏通堵点6项,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发证工作,现有16种证照已纳入省政府开发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中管理,实现证照信息共享。按适宜手机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将6个事项接入“粤省事”“粤商通”平台。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将诚信监管纳入运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印发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按照“谁承办,谁监管”的原则,建立线上线下核查相结合核查机制、联通数据资源、失信责任机制等监管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工作重心从重视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4.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更新完善“一单两库”、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共抽查企业49家,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的效果。
(三)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交通卫生联合检疫
1.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2020年7月,完成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调整,在市交通运输局下设8个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优化队伍结构,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2.紧抓行业综合治理。分析研判交通运输领域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发力,大力开展专项治乱行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行业清源行动重点对13个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牵头组织4次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问题联席会议,加强“三书一函”整改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对公安机关追诉其他相关行为人后退回的1宗两法衔接案件,及时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持对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截至2020年11月,共立案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行为3605宗,有效维护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3.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做好复议诉讼应对。一是修订了非诉案件执行制度,强化非诉执行工作,提高案件结案率,树立执法权威。截至2020年11月,共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1432宗,准予执行1377宗。二是积极做好复议诉讼应对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同时,形成“复议诉讼和非诉强制执行不利裁判后果***反馈机制”,通过每季度定期总结、印发通报、组织专项培训,做到错案必纠必改,稳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截至2020年11月,共办理不服行政处罚、不服行政强制以及其他类型行政复议答复122件,行政诉讼应诉41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行政复议已结96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4件,败诉率4.17%;行政诉讼已结32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2件,败诉率6.25%。
4.依法开展交通卫生联合检疫,筑牢“两站一场一港口”联防联控主阵地。疫情一级响应启动后,组织全市交通行业立即进入一级防控状态,高效落实“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严守交通防疫防线。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疫情防控专班,并成立11个工作组、15个临时联合党支部和20支党员突击队,牵头统筹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两站一场一港口”和公路出入口联合检疫点防疫工作。指导珠海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出租小汽车消毒技术规范》。
(四)完善监督机制,提升依法治交水平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公开和执法监督。按照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公示。完善执法监督和纪律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队伍日常执法、节假日值班、专项行动效能的常态化监督,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坚持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截至2020年11月,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共242人,另有27人的证件正在办理中。
3.加强合同、公开招标审查管理。一是加强公开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核全局各类经济、行政管理类合同72份、招标文件6份。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合同同时报送本局法律顾问出具审查意见,最大限度地规避合同、招标文件潜在风险。
4.强化涉企收费领域监督整治。开展局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3份。重点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的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认真组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制定普法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群,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2.开展主题丰富的培训班。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举办了民法典培训、行政执法培训班、典型案例专项学习等培训,进一步夯实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提升法治素养。
3.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加强“3·15”“12·4”等重要节点的普法工作,营造依法治理良好氛围。一是送法进社区。到社区开展普法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送法进机关。购买民法典及民法典解读共计200本、民法典口袋书1150本,分发全局进行学习,形成学法良好氛围,深入贯彻民法典精神。三是在珠海交通网站进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法制宣传。四是送法到个人。利用服务窗口,对办事群众切实开展行业法规宣贯教育。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区级管理机构不完善,“放管服”难以完全落实到位。目前我市交通运输业务中的区级职权事项主要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履行,而我市只有斗门区在住建部门加挂区交通运输局,承接了下放区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金湾区新设置了机构,但配备人员较少,目前开展工作有限,其它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存在缺位,造成区级行政职权的行使难以完全落实到位。
(二)落实执法数据公示工作中,存在重复劳动问题。随着信用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等系统的推广应用,省、市相关牵头部门难以协调共享相关执法数据,存在需公示数据内容相同但重复公示的困扰,致使基层单位疲于应付。
(三)局系统党员干部学用结合仍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足,学法用法的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落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坚持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度法治建设的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落实党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决定,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参谋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三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办理审批事项达到100%。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在市交通运输局下设8个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切实加强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在机构改革后设置执法监督科强化执法监督、业务督察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规定内容,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法治观念,增强全局依法决策意识。
五是积极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送法到社区、到机关、到个人,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向宪法宣誓,在局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听取民法典专题宣讲、带头集体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是对上一年度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非现场执法存在问题,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积极完善相关查处机制,降低法律风险。继续推动解决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存在缺位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深入调研,提出改革思路和建议,向市委编办等报送改革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法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法治理念。完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科学立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是着力推进立法工作,积极完成《珠海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条例》《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修正)》《珠海市轨道交通局管理暂行办法》立项及立法工作。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新的规范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并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规范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环节,确保行政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提升行业监管服务水平,严格执法。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推进行业治理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继续加大“放管服”力度。定期梳理权力清单,进一步增加“全城通办”事项的办理数量,建立政务信息共享模式,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推动将县级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香洲区和金湾区,理顺市、区交通运输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