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抓好我市建筑工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提高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文明珠海,积极配合我市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联络员:盛作兵,电话:2233072,传真:2131607,电邮:zhajz@126.com)
关于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市建筑工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提高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文明珠海,积极配合我市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实施环境品牌升级战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为迎接***成立90周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卫生城市复查,集中开展建筑工地“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营造整洁优美、顺畅和谐、安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一月初见成效,半年明显改善,年底根本好转”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建筑工地范围内开展“净畅宁美”大整治行动,营造整洁、顺畅、宁静、优美的城市环境。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推进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文明珠海。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有效落实,结合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行业特点,我局专门成立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相斌(副局长) 成员:梁慈锦(质量安全科科长)、周咏文(市安监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五、工作标准 (二)封闭管理现场进出口设大门,门头设企业标志,严 格门卫值班。 (三)标志设置标志醒目、布置图齐全、宣传教育图板 完备。 (四)施工场地主道路硬化、辅道路平整畅通、管线设 置合理。 (五)材料堆放按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 (六)现场住宿安全牢固、整洁卫生、通风防潮。 (七)生活设施工完场净、厕所干净卫生、厨房宿舍达 标。 (八)噪音控制严格夜间施工、控制噪声扰民。 (九)扬尘处理控制扬尘、消除烟尘、净车出场、密闭 化运输。 (十)安全保卫制度健全、专人负责。 (十一)施工手续手续齐全、资料完备。 六、时段及任务安排 第一时段(4月30日之前):一月初见成效。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到四月底,各建筑工地基本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标准和措施,各项工作得以实施或推进,文明施工执法得到加强。 第二时段(7月底之前):半年明显改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六月下旬,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大检查将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七月中旬,我局将组织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文明施工规范的工地和企业进行表彰,对环境卫生整治差、不达标的工地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到2011年7月底,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得到初步好转,市民群众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投诉明显下降。 第三时段(8月至12月底):年底根本好转。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10月中旬,我局将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暨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督查,同时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督巡查、抽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文明施工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行动是我市今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形象、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的重要举措。行动要与我市今年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健康城市和迎接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复查结合起来,各有关单位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积极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建筑工地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板报、横幅、标语以及其他宣传手段,宣传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重点环节排查治理工作。要对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地梳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台账,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存在问题,对于不重视工地环境卫生等文明施工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和工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严管重罚,确保达到工作标准。 (四)强化督查。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要抓重点、抓关键、抓典型、抓督查,通过扎实推进 “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动态扣分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施工不达标工地的监管,切实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检查频次和扣分力度,督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及时表彰先进,鼓励中间,督促批评后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治理目标。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专项治理行动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单位在集中开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遵照“依法、科学、从严”的方针,努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建筑施工环境,切实夯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基础。 (六)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将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动态信息或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统一上报。
(一)现场围档现场围挡连续、密闭、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