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覆盖社会共治——珠海市举办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班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珠海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市食安办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在2000年大酒店举办2015年珠海市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班。
食品安全建设是关于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能有效弥补三级机构人力资源的不足,是治理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唐本雄就为什么要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做什么和怎么做,在培训中做了具体阐述。食品安全协管员需要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协助监管本地区的食品安全情况,充当起“四员”:宣传员——宣传员,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检查员——检查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报告员——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管人员报告;本地协调员——对上加以沟通,对下深入老百姓家中,共同开展好社会共治。食品安全协管员应在专业技术指导下,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同时应具备较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眼、嘴、手、腿“四勤”,以食安办为管理主体,以食药监管所为指导主体,以镇为单位,经常进行交流合作,统一行动,在“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下,按照“检得了,追得到,管得住”目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市食药监局法规科副科长张明媚在培训会上作了新《食品安全法》辅导,解读了新《食品安全法》十二大亮点: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集中用餐单位应有管理规范;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严格监管婴幼儿配方食品;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加规定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关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为赔偿设置最低限额;重拳整治虚假广告。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严峻背景环境下,修订《食品安全法》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金湾区食药监局局长黄建恩具体讲解了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要点,协管员应履行五大职责: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食药违法案件;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药安全宣传工作,做好所在社区食药宣传专栏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药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收集、上报食药安全问题信息以及相关建议和意见;落实村(居)自办家宴登记备案制度。黄局长还向到场协管员普及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鼓励协管员在群众中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最后,市食药监局应急协调科科长陈万里结合实际就加强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优化人员配置、创新聘任机制、保障人员经费和完善管理机制的意见,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