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741地块调整事宜的通告
为完善用地布局,我局拟对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地块进行法定图则局部调整。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深圳市中医院光明院区选址地块位于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大高速西侧光侨路以南,即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7-4-1地块,面积126751平方米,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现拟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X7-4-1地块分为07-30地块(面积55142平方米,配建综合医院、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和07-31地块(面积53159平方米,配建综合医院),并增加支路科塘二路(暂定名。示意图见网站)。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30天(2014.11.22-2014.12.21)。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二)地点
1.我局办公楼一楼。
2.调整地块现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466734、88219876(传真)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邮编:518132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