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屏消防中队营房工程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南屏消防中队营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珠建建管函〔2009〕58号)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概算批复如下:
一、 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南屏屏北一路北侧,总占地面积约6000 m2,总建筑面积3369.68 m2,其中:消防车库、仓库、宿舍及训练塔2544.42 m2、饭堂及招待大楼802.22 m2、门岗23.04 m2。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装饰、给水、排水、消防、强电、弱电、防雷及室外围墙、电气、绿化及市政配套等工程。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建设南屏消防中队营房项目立项的批复》(珠计社〔2004〕6号);
(二)《关于南屏消防中队营房工程追加投资的复函》(珠发改函〔2009〕494号);
(三)珠海艺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南屏消防中队施工图纸”(业务号:YZ2008-53);
(四)《关于不需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说明》(珠海市建设局 2009年8月17日);
(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及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及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及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六)《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09年第9期人工、材料价格信息。
三、 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概算控制在885万元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表),其中:
(一) 建安工程费用772万元;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万元;
(三) 预备费22万元。
四、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