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与东莞市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及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联合检查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及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8〕174号)的工作部署,2018年由深圳市牵头,开展深圳与东莞市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深东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完成“深东线”中,由我市负责92公里内84公里的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修测,以及27颗界桩中由我市负责的14颗界桩的更换、修补、二维码粘贴等外业工作,完成测绘、修测技术报告以及界线记录表、界桩登记表、界桩照片等内业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6个月,8月底前完成外业的修测工作,9月底前完成内业工作;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46.29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地理信息。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201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测绘质量事故和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投标人承诺函);
2.具备深圳或东莞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资质的专业单位(须有3名以上测绘专业资质人员);
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广东省和深圳市等业务主管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4.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述所需提交资料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应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下午5时。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2.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3.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4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提交上述材料前请先将盖章的扫描版发送至sqc@szmz.sz.gov.cn,切勿用QQ邮箱;须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18室,联系人:王建华,联系电话:0755-25831700。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