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质检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报,今年第11号热带风暴"尤特"13日8时再度加强为强台风,11时中心位于北纬18.6度,东经114.9度,也就是我市东南方约436公里的南海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2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55百帕。市三防办启动Ⅲ级防风应急响应,8月12日下午市政府已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认真做好部署工作。为了防止台风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我市建筑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此次台风“尤特”具有风力强、结构对称、路径稳定、影响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大等特点,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质检站要高度重视此次台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影响,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安排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停止施工,停止一切高空作业。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市(区)安监站要立即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处理,尤其对职工宿舍、围墙、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用电梯、井字架、基坑支护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市(区)质检站要加强对基坑的监测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处理。
四、我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单位施工企业即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等十三家施工单位要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接到市建设工程防风工作领导小组的调令后,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备按时赶赴救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五、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其防风预案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可参照《关于印发〈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06〕200号)的***1—2。对于未按要求实施的,监理单位须及时上报辖区安监站、质检站。
六、凡靠近山坡、海边或搭设时间长、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宿舍一律禁止住人,并尽快拆除;对现有职工宿舍要进行加固,完善排水设施,要将所有住在低洼地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台风暴雨的影响导致宿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
七、各责任单位要对建筑基坑、施工围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天24小时监控,发现有变形、位移、裂缝的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对周边危险区域的人员及时进行疏散。
八、要加强对脚手架的检查,加强架体与墙体的拉接,检查安全网和挡脚板是否挂设牢固,防止台风吹倒伤人毁物。台风、暴雨期间,要禁止登高作业。
九、要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加强外电防护,加固架空线路,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要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十、施工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要严格按规范要求附墙,做好防雷措施,塔吊回转半径内如有障碍物,要采取有效的限位措施。
十一、桩基础施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采取措施,加固或放倒桩架。
十二、在台风、暴雨期间,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值班,落实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出现险情立即上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值班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223892,135****8338
市安监站:2138308,2138301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139****3773
金湾区建设局:7260191,138****8908
高新区建设局:3629873,138****3193
高栏港区建设局:7260153,7268751,133****4666
万山区建设局:2110488,137****1088
二O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