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判决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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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8日发表
孝昌一餐厅老板杨某因拖欠22名员工工资被孝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被告人杨某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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