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新的一期在线访谈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邀请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高峰同志、预选和合同管理部部长陈立新同志、信息和评审区管理部部长黄长山同志作为嘉宾,与各位网友进行线上互动交流。现在开始今天的访谈。请网友开始提问。
【网友陈小乾】看到中心网站有介绍开设了应急防疫物资采购专栏,中心是从哪几方面来保障防疫物资采购工作的呢?
【嘉宾高峰】网友你好!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中心主要是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平台作用,保障防疫物资采购。一是搭建“应急防疫物资采购”专栏。支持市区两级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下单采购防疫物资。专栏集中发布防疫物资采购需求和供应商货源信息,进一步促进防疫物资供需对接。截至4月23日已为我市469家机关事业单位、74家企业提供了防疫物资保障服务,专栏累计成交产品107.10万件产品,共计2686.01万元。二是公开防疫物资价格指数。每日采集防护、消杀和医疗设备类等防疫物资市场成交价格,编制成“深圳·中国防疫物资价格指数”,反映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测温仪等商品价格水平、供应风险,为市场监管部门、采购人决策和物资谈判提供参考。三是开辟自行采购绿色通道。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要求,开设联防联控项目公告专区,为采购人自行采购联防联控项目提供绿色通道,确保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保障防疫物资采购质量。要求供应商严格履行《应急(急需)防疫物资供应商承诺函》的内容,参照“深圳•中国防疫物资价格指数”,确保所提供的应急(急需)防疫物资和服务价格均不得高于市场价。同时,我们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履约抽检,如出现与承诺的不一致情形,或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履约评价为差等情况时,将取消供应商资格。五是提供订单融资平台。对接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供订单融资业务,梳理银行金融机构发布的金融纾困措施,为企业提供资讯便利。今年以来,已有13家供应商通过平台签约订单融资,融资金额共计5450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92%。六是实现网上办事。发挥电子化采购的优势,项目申报、投标答疑等一律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完成,评标项目实现远程演示。供应商注册、质疑受理、合同备案等多项业务办理实现“不见面、零跑腿”。
【网友文德】作为评审专家,我想了解中心目前对于评审区有什么疫情防控措施?
【嘉宾黄长山】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原则上与采购人协商进行暂停或延期,并发布延期公告。确需开展的项目,取消标前会。进入评标区所有人员全程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填写相关登记信息。体温在37.2°以下,可进入评审区工作。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评标室前洗手消毒。原则上不安排评审区用餐;确因项目评审需要用餐的,避免扎堆就餐,避免就餐说话;要营养配餐,清淡适口。评审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用开水浸泡消毒。
【网友suyin】没有电子密钥,也可以通过网上商城购买应急防疫物资吗?
【嘉宾陈立新】网友你好,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网上商城上架应急防疫物资的通知》(深府购〔2020〕8号)规定,可通过电子密钥方式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应急防疫物资”专栏采购,同时专栏也提供了防疫物资供应商一览表,可以不通过电子密钥方式线下购买。
【网友一条】因为疫情影响,公司2-3月的社保缓交了,投标的时候如何出具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嘉宾黄长山】网友你好!鉴于疫情影响,对于评审时需考察人员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今年年底。此外,对于评审时需考察投标人资质、认证等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如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
【网友欧阳】我们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想了解现在投标有什么优惠政策?
【嘉宾高峰】网友你好,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我们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提高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扣除比例,由原来的“6%-10%”提高到“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高小微企业竞标的价格优势。同时,我们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设立“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服务专题”,为企业全方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此外,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商、预选供应商中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采购人执行电商采购或预选采购时,原则上应当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网友张岚】如果对项目有质疑,该如何提交呢?
【嘉宾黄长山】网友你好!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交邮时间应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以及《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可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并交邮,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205室。咨询电话:83948143。
【网友振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还要现场提交资料吗?
【嘉宾陈立新】网友你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20年2月13日起,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由线下提交材料,调整为网上受理并审核。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系统,填写合同备案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备案材料。三个工作日内,中心会受理、审核备案合同。采购人可以在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合同备案审核公示】栏目下,查看合同备案审核情况,如审核不通过的,根据公示显示的不通过原因,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资料。
【网友唐欢】咨询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中第二条增设“疫情防控”评分项,具体是对哪些企业有加分呢?
【嘉宾高峰】网友你好,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采实施细则”中明确,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增设“疫情防控”评分项,对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予以加分。具体是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满分为3分,稳岗企业满分为2分。该项措施将执行至年底。
【网友何穗】想了解现在投标产品演示环节是否仍需到现场?
【嘉宾黄长山】网友你好!为减少人群聚集,发挥电子化采购的优势,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确需进行投标演示环节的,可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完成,系统远程演示功能已经上线,欢迎供应商体验。
【网友CiCi】根据《2020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否装饰修缮工程不再实行预选采购了?
【嘉宾陈立新】网友你好,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选供应商库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4月17日起,已终止修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图书,家俱,绿地管养,保安服务,劳务派遣七类预选供应商库。
【网友空中客车】市中心网站上公布政府采购意向信息的单位还很少。能否进一步推动和增加政府采购意向的单位数量,方便企业了解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有助于政府采购帮助企业进一步复工稳产。
【嘉宾黄长山】感谢网友的意见,我们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后续市财政局将进一步通过发文形式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市区采购人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敬请留意最新通知。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直播结束后我们将把本次的直播实录公布在网站“公众参与”栏目下的“在线访谈”,以供大家查阅。再次感谢广大市民对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各位嘉宾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