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综合市场改造(二期)专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综合市场改造(二期)(原名称为“龙岗区葵涌街道综合市场旧改”)项目位于葵涌办事处中心片区坪葵公路东侧,列入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2010年第一批计划。该项目拆除用地面积85203.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0625.5 平方米。该项目专项规划已经建环委2012年第3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为有利于推进实施,在原批准规划总建设指标、各分项指标、拆除和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贡献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对原批准规划的拆除和建设用地范围、个别地块划分、地块间分项指标、分期实施、地块覆盖率进行了局部优化修改,修改后的专项规划现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2014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附图详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一、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福塘南路28号);
3、葵涌社区(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延安路发展大厦);
4、项目现场(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新北路第一工业区)。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二、公示时间
30个自然日(2014年3月13日-2014年4月11日)。
三、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4年4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25359626 传真:25356213
五、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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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拆除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图.dwg
0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dwg
03分期建设图.d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