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告经营情况统计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广东省工商局制定并经广东省统计局审批的《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调查方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3—5月开展深圳市广告行业统计工作。请全市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媒体单位、广告行业协会依法参与广告经营情况统计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5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登陆“广东省工商局”官方网站(http://www.gdgs.gov.cn/)—首页“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广告行业统计”,或点击首页左侧浮动广告进入申报。
三、填报内容
2015年度的广告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和财务状况,详见系统报表填报页面。
四、注意事项
请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告协会务必于5月31日前通知系统填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移送统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