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打击非法电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11月7日上午,我市召开打击非法电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我市水域打击非法电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局长郭仲秋主持,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公安边防支队、市渔政支队、珠海海事局、市工商局、各区(功能区)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前一阶段开展打击非法电鱼宣传工作情况。10月15日至11月5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全方位的打击非法电鱼宣传工作,在珠海电视台连续15天播放了打击非法电鱼宣传片;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连续刊登了由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公安边防支队、市渔政支队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打击非法电鱼作业的联合通告》;共发放、张贴打电宣传手册和联合通告12000份,悬挂宣传横幅24条。11月1日,市渔政支队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边防支队在斗门磨刀门水道、洪湾水域开展大规模的打电宣传活动,共出动2艘渔政船、3艘执法快艇和30多名执法人员。行动中发现,通过前期的高压宣传,部分电鱼船已主动拆除电鱼工具,部分已转移离开珠海水域,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
会上,各部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珠海市打击非法电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珠海市打击非法电鱼专项整治海上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具体的打击措施。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宣传阶段结束后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对部分拒绝拆除电鱼工具或仍顶风作案的电鱼船舶,属地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将开展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予以严厉打击,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电鱼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非法电鱼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将最高面临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非法电鱼作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目前我市的非法电鱼行为主要集中在西区及淇澳水域,绝大部分为不法人员驾驶小型“三无”船舶实施电鱼作业。该部分船舶昼伏夜出,不断地在广州南沙、中山、珠海等水域流窜作业,经常利用其船体小、吃水浅等特点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加上近年来该批电鱼分子抱团对抗执法情况日渐严重,给我市海洋渔业资源、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是群众深恶痛绝的捕捞行为。
今年以来,我市各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以切实打击非法电鱼行为,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今年1—10月,市渔政支队共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电鱼案件5宗,公安机关均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予以立案侦查。2013年8月,我市宣判全省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两名电鱼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有期徒刑7个月。这是我市司法机关在全省范围内首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电鱼分子进行定罪量刑。这一创新性的“打电”举措极大地震慑了电鱼分子的嚣张气焰,在渔民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同时也为我市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执法开创了全新的思路,对加大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力度,提升我市生态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