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学籍号将一人一号 终身不变
日前,国家教育部公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我国将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
《办法》是第一个全国性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改变以往强调地方的自主作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学籍制度并进行相应管理的模式,解决“各地区域性的学籍管理办法的局限性与当前流动学生学籍管理的迫切需要不相适应”、“国家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生学籍数据库,事业统计应用效能低、误差大”和“解决当前一系列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三大问题。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各中小学已依照《办法》以及上级有关通知开展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预计年内将建立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无缝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
太平镇中心小学的刘老师向记者介绍,该校有关学籍管理准备工作在7月份已经开始着手开展。在新学年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会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据介绍,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享受资助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实习记者刘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