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5号《关于加强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节能减排是中国目前在治理环境污染上的主要措施之一,各级人民政府都非常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对我区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有一定的建设性和促进作用,我区节能减排工作主要分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两部分开展。 一、节能降耗 我区的节能降耗工作主要由区发改局等职能部门负责落实,为促进《十一五规划》落实,我区在《广州市番禺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万元GDP能耗-4%”。 该报告已于2008年2月26日通过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通过并实施。 ㈠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区节能降耗工作。要把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确保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㈡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按照“稳一、优二、进三”的方针,重点发展物流、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构件现代的节能型产业体系。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快关闭、淘汰冶金、电镀、皮革、化工、小火电等行业中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积极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高效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鼓励原煤入洗,发展煤炭气化和液化,提高转换效率。 ㈢加强节能工作指导和政策宣传工作。针对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加强节能工作的分类指导。建议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更新改造,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按照鼓励低能耗、约束高能耗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建议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节能舆论宣传和引导,积极开展节能系列科普活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污染物减排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规定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这项工作是“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广州市与我区政府签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番禺区行政区域内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2吨/年和3221吨/年以内,城镇生活污水化学需氧排放总量控制在9***8吨/年以内。其中,番禺区本级管辖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201吨/年和2983吨/年以内。为确保完成广州市下达给我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我区做了如下工作: ㈠建立组织机构,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精神,确保完成广州市下达给我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番禺区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戴友华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叶硕愉和区环保局局长谢柳青为副组长,各镇街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番禺区环保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组成的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区环保局各部门和各基层环保所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具体工作的落实和***。 ㈡明确目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由于各种原因,番禺辖区内各类企业较多,分布比较分散,许多应该淘汰的效率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落后生产能力等还没有退出市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等特殊条件,给我区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根据广州市与我区政府签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和控制目标,我局特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番禺区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后目标下达到各重点企业,区环保局对列入总量控制的单位按区政府分配到各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重新核发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同时要求各重点排污企业要主要领导亲自抓,按区环保局制定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计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加大污染物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削减任务。 ㈢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为了使番禺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能顺利开展和实施,番禺区政府于2007年6月20日召开了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分管环保工作的副职、区市政园林局等9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区重点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参加的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会议。会上,骆蔚峰区长代表区政府与钟村等14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园林局签订了《广州市番禺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2006-2010)责任书》,向各个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番禺区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落实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和任务。各企业必须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工作落实进度情况每半年书面报区环保局一次。 ㈣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控制新污染产生 为了更好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我区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引导新、扩、改建项目积极采用先进工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提高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准入标准,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强制性条件,对新建项目分配排污总量,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从严控制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项目,积极发展高增值、低消耗、少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产业,推动增长方式转变。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个一律不”,即:新建项目,凡环保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凡经限期治理和改造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对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建或停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㈤强化监督管理,继续抓紧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 加强对老污染源排放的监管,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深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全区重点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或超证排污,把控制单个排污者的排污量与总量控制挂起钩来。增加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频次。2007年度,对纳入总量控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纳入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101个企业中有6家关停,有7家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不产生生产废水。纳入废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的企业中有8家关停。截止目前,已完成削减量为COD:77.859吨;二氧化硫:287.338吨。增加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频次。2008年度,我区对11家污染源超标企业列入本年度限期治理工作计划,区环保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责令这11家企业对超标污染物进行限期治理,于2008年10月底前实现达标排放,对逾期不完成治理任务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治理无望的,将依法报请区政府责令停业或关闭。 ㈥加大河涌整治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番禺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区域环境治理工作,区域的河涌整治和城镇生活污水厂的建设是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区的前锋净水厂首期工程已全面投入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污口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设备运行正常;大岗镇污水厂和化龙污水处理厂已于2008年6月份动工;大石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08年9月动工建设。河涌整治是区委区政府的“惠民一号”工程。目前区环保局的河涌整治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市桥河沿岸有完善环保手续工业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也正在逐步进行清理,切实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 ㈦强化考核,追究责任 区政府将进一步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考核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实行逐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区政府表示,对与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的镇(街)、部门,一定要按责任书要求,全面完成责任书要求的任务。考核结果要坚持“三挂钩”,即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地方,暂停该地区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限产限排;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没有完成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除追究相关责任外,要取消各项荣誉评比资格。 ㈧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使总量控制工作深入人心 为加强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学习普及相关业务知识,我局于2008年5月上旬开展了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培训班;6月组织有减排任务的重点污染单位去交易会琶洲展馆参观由省环保局、经贸局、科技厅等联合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广州)国际环保展览;邀请了***党校黄全胜博士在区会议中心举行了题为“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的学术报告会,区环境科学会学会全体会员和区节能减排重点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切实提高了我区企业负责人对总量控制工作的认识,使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深入人心。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