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珠江电厂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是一家电力生产企业。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35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珠江电厂露天煤场四周新建一道长、高22米的挡风抑尘围墙(其中挡煤墙高、挡风抑尘墙高20米);拆除原有混凝土加气块生产车间、加气块磨机车间、加气块运行楼等其他附属建筑,拆除面积共10265平方米;在拆除后的场地新建一座设计贮煤量为20万吨级、直径120米的封闭式圆形煤场及九座转运站、栈桥、材料库、配电室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后圆形煤场配置1台圆形堆取料机,堆料能力3600t/h,取料能力1500 t/h;露天煤场设有斗轮堆取料机,堆料能力3000t/h,取料能力1500t/h。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露天煤场四周设置污水收集管,收集的含煤径流水经混凝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煤场喷淋冲洗,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近期依托珠江电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小虎沥水道。露天煤场设置挡风抑尘墙,圆形堆场应在作业点安装喷头。注意控制煤炭装卸落差,并结合洒水降尘。堆取料机、皮带机等采用了低噪型设备,并对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治理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3、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