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南沙街金洲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南沙区南沙街金洲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 [2011]8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现对南沙区南沙街金洲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南沙区南沙街金洲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 孙弟东 联系电话: 020-3991215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志新 联系电话: 020****794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4986039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 6153.4万元
五、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七、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1年10月2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年10月31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7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本公告第九、3条所述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招标监督机构 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4日
***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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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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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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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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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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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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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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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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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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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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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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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按照***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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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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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7年1月至今企业获奖证书及业绩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12 | 项目总监职称证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13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14 |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15 | 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16 | 拟投入项目人员架构(人员情况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的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17 |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设备配备情况证明材料)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18 | 企业管理服务水平情况资料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三: 择 优 表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及权重 子 项
分数
单 位 名 称
| 一 | 小计 | 二 | 小计 | 三 | 小计 | 四 | 五 | 六 | 小计 | 合计 | ||||||
自2007年1月至今企业项目业绩情况(最高40 分) | 拟派总监资格情况 (最高10分) | 企业资信证明 (最高20分) | 项目人员架构10分 | 设备配备10分 | 管理服务水平10分 | |||||||||||||
国家级奖 | 省级奖 | 市级奖 | 类似项目 | 注册专业 | 项目总监职称 | ISO认证 | 重合同守信用 | 2009年度及2010年度财务状况 | ||||||||||
每项加10分 | 每项加8分 | 每项加5分 | 每项加5分 |
| 总监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5分 | 中级职称或以上得5分得分 |
| 有则加10分 | 连续5年获市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加5分 | 企业两年均有盈利加5分 |
| [优]完全符合《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各个专业人员配备充足,得10-7分;[良]基本符合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各个专业人员配备,得6-4分;[中]基本符合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各个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全,得3-1分;[差]不符合粤建管字[2002]97号的规定得0分。 | [优]设备齐全,全为自有设备,得 10-7分;[良]设备齐全,部分为自有设备,得6-4分;[中]有设备,全部为租赁,得3-1分;[差]没有设备得0分 | [优]管理科学、措施到位、制度完善加10-7分;[良]管理较科学、措施较到位、制度较完善加6-4分;[中]管理一般、措施基本到位、制度基本完善加3-1分;[差]管理不科学、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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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获奖奖项是指:国家级奖指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省级奖指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奖和广东省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市级奖指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子项”中的各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
2、类似工程是指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要求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的界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所载明的时间为准。
3、择优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部分视作该项不计分。人员配备需按原件核对一览表的要求提供齐全证件并原件核对方为有效;管理服务水平按提供有关公司管理资料、工程项目业主评价资料或奖励证书等评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
4、如果择优总得分相同,以资格预审当天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监理单位诚信综合排名顺序在前为优先排序。如果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办方的诚信综合得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