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市级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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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根据巴中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巴中市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巴市创业组[2015]5号)要求,经各单位自行申报、县(区)相关部门初审、市创业办复核,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团市委联合现场检查和共同审核,拟认定巴州区盘兴电商创业孵化园、南江县红叶广场创业孵化园、平昌县创新创业园等3家单位为市级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3月28日起至4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电话(传真):0827-5260045
电子邮箱: 1007858971@qq.com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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